下面我簡單的做了一個小測試,先挑選幾個顏色(我挑的有點少),四個顏色分別為(0,0,0)、(57,42,42)、(88,143,82)和(82,102,143)。第1個是Jiri Fridrich的方法,先以第一個(0,0,0)做基準,算出與其他三色的差距,經過計算,第二個顏色為(57,42,42),再計算後兩個顏色與(57,42,42)的差距,選出第三個,以次類推。第2個是用亮度作排序,使用(R+G+B)/3後的結果做排序。第3個也是依亮度,但是使用R*0.299+G*0.587+B*0.114後的結果做排序。結果如下圖,相信多選些顏色可看出更明顯的差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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